时间:2020/11/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有网友在广南政务网反映:

您们好!我是广南御景大宅小区的一名业主,我在此仅代表咱们小区业主们请求领导们百忙之中帮忙解决我们小区的一些问题。御景大宅小区,我记得是年开工建设的(我是盖好才去买的,记不清开工时间了),到年竣工第一期交房,也陆陆续续有业主装修入住,就包括后面建盖的新楼盘也有人入住了,算下来交房有三年多了,为什么我们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现是不是称为不动产登记证了)?这是我们业主最关心的,有的业主由于工作变动调回老家,或是不喜欢住这里买了其他小区,或是全额付清了想要用房产证去银行抵押弄点贷款发展创业等等情况,这些都是因为没有房产证,让很多人无法顺利实现自己的愿望。在这里肯恳请书记和县长,百忙之中关心一下我们的困难问题。我们反映的问题是:为什么其他小区在后面交房的都能顺利拿到不动产登记证,而我们没有,每次打电话给开发商的置业顾问都回答说:“等可以办的时候我们再通知你....”,这样的话听了无数遍。我们也不懂法,不知道如何维权,也不知道找哪个部门反映情况,也没有熟人,只怕是我们亲自去反映问题会无功而返或者会得罪“某些人”,所以我们只能通过这样的途径向两位领导反映此事,如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敬请谅解。

最后,我仅代表全体业主向二位领导表示感谢。祝您工作愉快,身体健康。期待早日回复,谢谢。

相关部门答复:

御景大宅小区业主:

你好!你在书记县长信箱留言“御景大宅小区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的问题,已转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你反映的小区坐落于广南县莲城镇文笔路南面,由云南轩弘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因业主和开发商未提供齐全的办证材料,致使广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能颁发产权证书。

针对你反映要求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请你按照上述规定备齐相关材料后向广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审核登记,针对你提交的资料待审核后,若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将依法登记,若资料不齐全,不符合登记要求的由业主将资料提供齐全方能办理登记。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广南县自然资源局

年5月16日

阅读原文,文山州更多新闻!来源广南政务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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